致采购员:
根据陕建集团要求,2023年财务决算时,双方应核对账务。现本公司与贵公司核对往来账项及交易金额。下列数额出自华山云商平台记录,如与贵公司记录相符,请确认相符;如有不符,请列示差异金额并列明差异原因;如存在与我公司有关的未列入本签认单的其他重要信息,也请在“信息不符”处列出其详细资料。如有疑问请联系客户经理。
请在2024年1月26日前确认,逾期未确认的,系统将自动按照平台数据默认核对相符!
本公司对贵公司华山云商平台交易情况列示如下:
截止日期 | 平台应收款(含税/元)
平台应收款:截止2023年12月31日确认收货,但未付款的金额之和,含账期到期和账期未到期的,含运费、垫资费和逾期费,扣减优惠金额; |
累计收款金额(含税/元)
累计收款金额:截止2023年12月31日平台已认款金额,不含退款金额,未备注付款单号及预付款可能存在认款延迟情况,如有请列明; |
累计开票金额(含税/元)
累计开票金额:截止2023年12月31日物流公司开出发票的金额,不含待审核、开票中和驳回的发票申请金额,项目名称以下单时项目名称为准,如有选错项目的,可能存在开票的项目名称和订单项目名称不一致的情况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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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2月31日 | 50.00 | 100.00 | 100.00 |
本对账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,并非催款结算。
陕西建工材料设备物流集团有限公司
2023年12月31日